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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环保许可证书
分类: 单证服务  发布时间: 2010-06-25 14:04 
废钢环保许可证材料单

废钢环保许可证材料单:

注:申请企业必须为钢铁冶炼企业

(一)《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申请书》;

(二)废物利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利用单位公章);

(三)废物进口单位(收货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进口单位公章);

(四)废物出口者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五)为其他单位代理进口废物的,所代理的利用单位必须是进口单位所持《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证书》中已登记的“国内加工利用企业”,并提交代理进口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利用单位和代理进口单位公章);

(六)所在地地(市)级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证明文件。

(七) 首次申请进口废钢铁的企业应提供本企业主要生产设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八)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九)国家环保总局核定的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定点单位),可以申请进口少量废钢铁(不超过其年加工能力的10%),但需提供申请单位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达标的钢铁冶炼企业签订的供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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